今晚,不要放炮,蓝田又有人因这事被抓!

2022-5-20 16: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45| 评论: 0

普化1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拘5日
1月23日,蓝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普化派出所在普化镇石头滩村查处一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商店。经查,李某对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今天,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
是我国传统节日小年
今天起,蓝田县公安局将抽调机关民警

支援各派出所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此前查处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


蓝田警方再次提醒
权威发布:蓝田全域(包含各村)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蓝田县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


其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蓝田警方将继续多措并举,部门联动,
加大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
和违规燃放
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蓝田警方郑重提醒:

在蓝田县全县范围内,

全时段内,
无论是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还是燃放烟花爆竹,
都是非法的!
请您千万要记得并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86758800
县应急管理局:8272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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