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科学首创精神 推动农业科技更加出彩

2024-11-18 16:20| 发布者: 度素告| 查看: 105| 评论: 0

作者: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党支部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树立敢于创造的雄心壮志,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索新路径,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要多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不断丰富和发展科学体系作出贡献。”“要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允许科学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很多科学研究要着眼长远,不能急功近利,欲速则不达。”

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表明,弘扬求变精神是科技创新的本质要求,把握灵感闪现是科技创新的动力源泉,坚持点滴积累是科技创新的必由之路。“未知大于已知”,科学研究不同于流水线操作和简单的重复劳动,充满着不可预知的变数,既会有始料未及的失败,也会有不期而遇的成功。如果我们只在已知中循环、在老路上打转,就难以获取更多新知识、发现更多新精彩、探索更多新领域,社会的发展不仅会“错过整整一个时代”,而且可能错过整个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更加需要把创新能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也更加需要大力弘扬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实现农业科技领域更多“从0到1”的重大突破。

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领域的创新“火花”不断涌现,耐盐碱水稻、耐盐碱大豆突破了盐碱地种庄稼难的问题,二氧化碳人工合成淀粉让“喝西北风”成为可能,“人造肉”或将替代天然肉端上寻常百姓的餐桌,多年生稻栽种1次可连续收割多季,表观遗传修饰将常见的动物蛋白引入植物体内提升了植株光合作用……这些科技“火花”不断吸引人们的眼球,让人们为之振奋,期盼传统产业的颠覆性变革。同时,实验室成果短期内难以快速落地,有些甚至是夸大其词的报道,又让人们怀疑其真实性、可信度。如何看待、对待、抓住这些农业科技创新“火花”,让星星之火成为重大成果,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要以初见的欣喜,积极地看。科技进步无限,任何技术、任何理念都是不断发展的,但我们的认识很少能够做到“一斑窥豹”,一方面受自己实践的广度和深度、知识水平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受到社会实践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时代条件等限制。受制于特定的阶段、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场景,认识的相对性向绝对性的转化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往往需要经历感性到理性、理性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使认识从低级阶段走向高级阶段。因此,我们应当以科学态度来对待创新性的科学发现,对于每一项“崭露头角”的农业新成果、新技术,都应持尊重的态度、学习的态度、欢迎的态度,以“眼前一亮”“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欣喜,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中发现“奇花异草”“能工巧匠”,用战略储备技术的眼光积极开展跟踪挖掘。

要以满腔的热情,全面地看。任何一个事件发生或现象出现既有它的必然性,也有它的偶然性。偶然性能够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必然进程,只要善于抓住有利的偶然事变,就能使它成为促进事物发展的良好契机。科学探索的任务就是要透过大量的偶然性揭示其中的必然性,使我们的认知实现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由经验到理论的过渡。因此,对于每一项“偶然出现”的农业新成果、新技术,我们都应报以热情的期待,积极地运用大历史观的思维进行全面审视。只要是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要求,就应予以鼓励和包容,并准确去把握其总体趋势和基本规律,发掘其中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方法创新,从而获得创新驱动的新启示、构建科技变革的新认知、投射创新思维的新曙光。

要以客观的冷静,理性地看。人们的主观思想是客观事物的反映,主观依赖于客观,这就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客观出发,理性地、系统地、联系地看待出现的新事物,而不是从主观的、片面的、孤立的角度出发,用主观愿望代替客观实际,用主观臆想代替客观事实,用主观经验代替客观存在,那样只会造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停留在表面看不到实质。“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对于每一项“灵光一现”的农业新成果、新技术,我们都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站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现实需求等角度,系统分析新技术的科学性,深入研究新技术的可行性,充分研判新技术的方向性,既不以老观念抹杀新事物,也不让主观性代替客观性、真实性。

要以中性的态度,辩证地看。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都包含有相互对立的两个侧面,劣势中蕴含优势、危机中孕育先机、成绩中存在不足、差距中暗藏潜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辩证思维,坚持“两分法”“两点论”,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认识事物。特别是科学技术这把双刃剑,既有优点,也有缺点;既有正向的作用,也有反向的作用;既有真实的创新,也有虚假的信息,需要我们科学地辨别、合理地验证,绝不能远远地望一望,粗枝大叶地看一看,就急于下结论或者下决断。因此,对于不断涌现的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我们必须持中性的、不偏不倚的态度加以对待,既不能凭原始经验一味否定,搞“一刀切”;也不能毫无原则地一味肯定,搞全盘接收;而是用审视的眼光去正视技术的发展,不以偏概全、不束之高阁、不大肆渲染、不着急下定论,在最终结论出来之前,不断加强定期跟踪,加大多点验证。

农业的未来,在于科技。当前,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7%,整体上形成了少量领跑、多数并跑和跟跑的农业科技基本格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依旧存在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产业支撑能力偏弱等问题。放眼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必须更加深刻认识树立创新思维、依靠科技进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走农业内涵式发展道路。“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我们要抓住农业领域频频闪现的创新“火花”,加快建立“五大机制”,让火花变火苗、让火苗变火炬,切实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整体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

建立农业“火花技术”的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农业科研院所科技信息情报机构的“尖兵”“参谋”作用,加快组建农业领域新技术新成果的搜索团队,建立纵横交织“撒网式”的捕捉机制,练就“火花技术”发现的“火眼金睛”。围绕国际国内农业生物、信息、能源、材料等领域新型交叉学科的前沿动态,加强索引、密切关注,对首次出现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概念、新专利、新装备、新知识产权等建立“第一次”清单,开展农业“火花技术”的查找、汇集、上报,确保盯得住、跟得紧。

建立农业“火花技术”的评价机制。加快组建一支科学素养深厚、科技视野开阔、具有前瞻性判断力和跨学科理解能力强的专家研判团队,从科学性、新颖性、紧迫性、可行性、经济性、不可替代性等维度,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捕捉到的农业“火花技术”定期开展甄别识别和研究论证,对新技术新成果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和风险挑战作出科学的研判,分析演进规律、发展方向,分析发展路径和发展趋势,作出评价结论,提出工作建议。定期遴选出一批有可能作为战略储备或重大推广的技术成果,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建立农业“火花技术”的追踪机制。发挥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对遴选出的可行性高、引领性强、有利于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的新技术新成果,分门别类安排技术追踪团队,做好持续跟踪关注,牢牢掌握“火花技术”的发展情况和应用过程,实时监测技术效果。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火花技术”的动态追踪和持续监测。在此过程中,有意识地发现并培养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学家队伍,发挥他们在新技术新成果创新壮大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农业科技战略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

建立农业“火花技术”的支持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金融资本、风投基金共同设立农业“火花技术”专项,对可行性高、颠覆性大、前沿性强的“火花技术”进行重点支持和研发创新,加强鉴定、评估、中试和推广。强化优惠政策支持,对农业“火花技术”专项形成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业态,研究推动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享受税收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并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引导农业“火花技术”积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对核心专利的申请,商请相关部门探索构建优先审查机制,增强授权的及时性和专利权稳定性。

建立农业“火花技术”的推广机制。对于实现重大突破、经严格论证、有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成果,优先列入全国农业主推技术、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遴选一批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园区等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确保安全。对于产业化前景较好的新技术新成果,发挥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创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等平台作用,融合政府、科技、人才、金融等要素,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成果的中试、孵化、转化,打造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极。将农业“火花技术”的示范应用、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等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内容,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新技术推广,推动新技术落地。

来源: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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