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蜂场经营模式比较及经验启示:张社梅、毛小报、刘剑

2023-9-18 09:32| 发布者: 我是来围观的逊| 查看: 313| 评论: 0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科技兴农的载体,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起着重要作用[1]。一直以来,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种业的发展,尤其是 2011 年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以后,种业问题进一步被提升到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发展的议事日程[2]。蜂产业是浙江省畜牧业中基础较好、产业化程度相对较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之一。浙江省蜂业的种群优势十分明显,培育的王浆高产蜂种使单群蜂王浆产量从 20 世纪 80 年代的 0.75 kg 提高到目前的8.00 kg,王浆群批产量达 0.35 kg,居国内外领先水平[3]。该蜂种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应用,对我国蜂王浆年产量的整体提升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目前浙江省产业发展的源头——蜂种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状况来看,却不容乐观,几家主要的种蜂场普遍处于保本或者亏损状态,本来极具优势的蜂种资源已经出现退化。

蜂种的优劣不仅关系蜂群的生长速度和抗病能力,也影响到蜂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育种基地,加强蜂种新品种的选育和培育,既是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建设现代蜂业、实现科技兴蜂的内在要求[4]。为此,笔者调研了平湖市种蜂场、杭州市德兴蜂业有限公司、江山健康种蜂场等浙江省主要的几家种蜂场,希望通过了解种蜂场的现状和遇到的困难,比较种蜂场的不同发展模式,找出影响种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进而提出推进种蜂场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1 浙江省种蜂场经营总体状况

浙江省是我国较早开展蜂类研究的省份,蜂种研发主体主要 涉及浙江 大 学 动 物 科 学 学 院 及 县 一 级(市、区)种蜂场。目前,全省正式认定的种蜂场共有 9家,其中,省一级种蜂场 5 家,分别是平湖市种蜂场、浙江农大实验蜂场(现更名为“杭州千岛湖蜂业科技有限公司”)、萧山市种蜂繁育场(现更名为“杭州市德兴蜂业有限公司”)、长兴意蜂种蜂场、江山健康种蜂场;二级种蜂场 4 家,分别是新昌种蜂场、平湖白沙湾种蜂场、建德种蜂场以及江山福赐德中蜂种蜂场。从推广使用的品种来看,高产王浆型平湖意蜂、“浙农大一号”、“江山二号”以及萧山浆蜂等优良品种在生产上的使用量较大,并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广。2009 年,浙江浆蜂和“浙农大一号”意蜂分别通过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地方品种资源认定和新品种审核,这使浙江省的王浆高产蜂种正式成为国家级的畜禽遗传资源。

从种蜂场的经营体制机制来看,20 世纪 80 年代初,种蜂场全部为国营单位或者集体经营单位,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蜂产业发展的需要,逐步进行了改制。各县市的种蜂场经过体制改革后,种蜂场规模被压缩,后继乏人、人员断层等现象突出,有的在性质上虽仍隶属于行政事业单位 (畜牧局或农业局),但主要以私人承包为主,从事蜜蜂育种和新品种研发的技术力量被大大削弱[5];企业下属种蜂场也由于盈利空间不大,育种力量逐步削弱,或者剥离育种场,处于自生自灭状态。总体来看,种蜂场状况不容乐观。

2 浙江省主要种蜂场经营模式分析

2.1 平湖市种蜂场

1)种蜂场概况。平湖市种蜂场创建于 1989 年 3月,是国内最早培育推广王浆高产蜂种的省一级种蜂场[6]。该场核心种质资源是经十几年的定地饲养、定向选育而成的地方品种王浆高产意蜂。该蜂种 1986年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专家发现后,1988年 11 月通过鉴定,1989 年开始在浙江省 20 多个养蜂重点县(市)试验推广,并迅速推广到全国。截至2000 年年底,该场已向全国 30 个省(市)、1 000 多个县(市)供应种蜂王 2 万多只,改良低产蜂群 100 多万群,被全国各地的养蜂研究所、大专院校多次引种研究,并两次出口美国。平湖意蜂高产王浆特色鲜明,且推广时间早,因此,其在浙江浆蜂种群繁育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2)种蜂场经营模式。平湖市种蜂场采取“政府 +个体蜂场”的经营模式。由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挂牌成立种蜂场,由平湖市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管理,主要负责技术推广、统一供种及销售宣传。为了规范销售,种蜂场先后采取了平湖蜂种数码背标、种蜂王合格证、种蜂王供应卡及开具统一税务发票等措施。由3 家个体蜂场负责蜂王的繁育以及饲养管理,另外,还承担种性测定、技术试验等研发项目的示范试点,3家个体蜂场目前的保种饲养量在 450 群左右。这种“政府 + 个体蜂场”模式的形成与平湖意蜂发展的历史有紧密的联系。

由于蜂场兼营各类蜂产品,准确核算其成本收益比较困难。从纯蜂王繁育和销售来看,目前每年收入只有 1 万多元,主要靠从蜂场销售的蜂王中进行提成(每只提 10%),而宣传、人工、服务管理成本每年高达 5 万元以上。因此,蜂场处于亏损状态。

3)种蜂场面临的问题。由于平湖市种蜂场经营模式属于松散型,政府管理人员与个体蜂场之间没有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因此,平湖意蜂种王的销售出现无序化。另外,由于个体蜂场规模小、研发实力弱、蜂农文化水平有限等,种蜂场基本没有再开展新品种选育工作,处于“吃老本”的状态。总体来看,平湖意蜂种质品牌优势正在逐步减弱。

2.2 杭州市德兴蜂业有限公司

1)种蜂场概况。杭州市德兴蜂业有限公司(原名“萧山市种蜂繁育场”) 创建于 1989 年,1994 年被鉴定为省定点一级种蜂场。该场的主要蜂种由场长洪德兴个人选育而成,其特点是浆、蜜、花粉三特高产,取名为萧山浆蜂[7]。该蜂种曾获浙江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浙江省农业系统科技成果一等奖。建场至今,已累计向全国各地(除藏、澳以外)推广蜂种 4万余只。此外,该场还先后承担了多项省市级科研项目,制定的《萧山金蜂王育种操作规程》被杭州市政府采纳为地方农业标准。

2)种蜂场经营模式。杭州市德兴蜂业有限公司由个人蜂场规模不断扩大而来,2000 年以后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因此,采取的经营模式为公司制模式。为了避免单一化经营的风险和更好的盈利,企业除了育种推广外,还销售蜂蜜、王浆、花粉等各类蜂产品,并自主研发台基条、配合饲料以及蜂毒蜂胶膏药等,实现了育种推广、蜂产品加工销售以及蜂疗服务等多元化经营。从目前的经营效益来看,种蜂场已不是公司的主要盈利点。

从种蜂场的成本收益来看,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场地分摊)、人工成本、饲料成本、宣传成本等,每年为 45.60 万元。2011 年,育种场推广萧山浆蜂实现经营收入 55.77 万元,除邮寄成本费外,净收入 52.22 万元,实现利润为 7.00 万元。

3)种蜂场面临的问题。种蜂场目前遇到的困难主要有两个:一是对外引种和售种问题,要引进、出口新蜂种,都需要到农业部登记备案,手续烦琐,耗时较长,这对繁种有一定的影响;二是保种问题,尽管蜂种资源的保存很重要,但开展繁育工作需要的人工费、场地费等越来越高,繁种的比较效益越来越低,种蜂场对培育新品种的前景并不看好。

2.3 江山健康种蜂场

1)种蜂场概况。江山健康种蜂场成立于 2002年,是在江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由江山市健康蜂业有限公司投资近 200 万元兴建的优质种蜂培育基地。蜂场坐落在江山市长台镇乾顶村碗窑水库旁,占地面积 6.67 hm2,建有蜜蜂育种场、育种室、育种技术培训中心以及 4.67 hm2 无公害蜜粉源植物园,并配置了人工授精仪、生物显微镜、原子分光光度计等先进实验设备。2004 年,蜂场被认定为省一级种蜂场,并核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该场已先后培育出“江山一号”王浆高产蜂种及“江山二号”蜂胶高产蜂种,并向全国推广。除育种外,该场作为江山市蜂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还向蜂农提供优良蜂种、饲料、技术及信息等服务。

2)种蜂场经营模式。江山健康种蜂场目前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其原来依托于江山市健康蜂业有限公司,2009 年起从企业中独立出来,其发展模式可总结为“协会 + 公司 + 蜂场”。一方面,是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当地蜂农从外地种蜂场购买蜂种,不但价格高,而且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在这样的背景下,江山蜂产业协会提出建立本地的种蜂场。应该说,政府部门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另一方面,是健康蜂业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的产品原料、为下属合作社提供技术服务等都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推动下,种蜂场成功组建。

从成本收益来看,种蜂场从公司退出后,其发展后劲明显不足。“江山一号”、“江山二号”售价分别为280 元 / 只、380 元 / 只,每年销售量在 1 000 只左右,除去蜂场每年的场地费、人工费等开支外,蜂场处于轻度亏损状态。由于经营状况不佳,目前,蜂场保种规模已经缩小,周边蜜源植物的种植等工作基本取消,计划建设的交尾场也暂时搁浅。

3)种蜂场面临的问题。从蜂场的发展状况来看,健康种蜂场在经验丰富的老蜂农的带领下,育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且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与国内外知名院校、民间组织建立紧密联系。但从今后的发展来看,独立经营模式因为承担了公益性的任务,没有经济效益,经费短缺致使其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另外,由于工资待遇低,科研人员缺乏,再加上管理团队年事已高,种蜂场目前只能维持现状,育种创新动力不足。

3 浙江省种蜂场经营模式比较及经验启示

3.1 浙江省种蜂场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从上述 3 家省级种蜂场的发展来看,各种蜂场的发展程度存在差异。其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育种场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经营的规范性、销售量和盈利情况较好(见表 1)。



1)种蜂场发展的共性分析。3 家种蜂场虽然发展水平不等,但是仍存在一些共同之处。首先,从盈利状况来看,3 家种蜂场都不容乐观。由于饲养成本“江山二号”以外,其余蜂种都是依托原有的种质资源优势培育而成,使用了 10 年以上,符合市场需求的突破性品种(如能提高王浆中的 10-HDA 含量)仍未出现。另外,蜂场本身盈利不佳,用于技术研发的投入更是有限,导致新品种的研究乏力。最后,3 家种蜂场都开始或者已经转向多元化经营。除了育种以外,3家种蜂场都在经营蜂产品的加工销售、蜂疗服务或者进行产业示范、房屋出租等,以弥补损失或者支持蜂种繁育工作。

2)决定种蜂场发展的差异性分析。从差异性来看,种蜂场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是制约种蜂场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平湖市种蜂场采取“政府 + 个体蜂农”的模式,成立之初,在帮助扩大平湖意蜂的影响力、帮助个体蜂场完善育种设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贡献。但是到市场比较稳定以后,政府依旧介入其中,并收取“中介费”,就显得不合时宜了。另外,由于多年来政府主导的育种场只有虚名,没有自主实体,与个体蜂农之间联系松散,个体种蜂场在多年的发展中也一直没有转型升级为大的蜂场。杭州市德兴蜂业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制的模式经营。因为有场长洪德兴个人前期的养蜂积累,以及构建产权明晰、盈亏自负的企业制度,种蜂场由个体蜂场逐步演变为现代化的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创新公司产品,通过多元化的经营,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间接带动种蜂场的发展,在浆蜂蜂种市场整体下滑的不利状况下,实现了微弱盈利。江山健康种蜂场成立之初采取“协会 + 企业 + 种蜂场”的模式,由于企业人事变动,目前已蜕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蜂场,因为缺乏经费来源和稳定支持,再加上管理层年事已高,维持现状的思想较浓,种蜂场出现暂时性的萎缩趋势。

区域蜂产业发展历史条件、当地经济状况等也是影响种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平湖市区位条件好,养蜂业采取定地或者小转地的方式,种蜂场经营户思想相对保守,再加上当地经济发达,养蜂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效益越来越低,劳动强度相对较大,蜂产业规模不断缩小,因此,对蜂种繁育工作重视程度大不如从前,种蜂场也逐渐走向衰弱。江山蜂产业发展日益壮大,企业需要有稳定的高质量的蜂产品原料,种蜂需求相对较大,种蜂场的发展顺应了产业发展的趋势,成功培育新的品种。

3.2 经验启示

1)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从几家种蜂场的发展实践来看,只有把企业作为种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扶持企业壮大,才是做大、做强一个地区种业的主要途径。例如,杭州市德兴蜂业有限公司正是因为建立了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有经费支持育种工作继续做下去,包括聘请外籍专家、引进蜂种、雇佣专业育种人员、建设育种场地等。反过来,质量过硬的蜂王销售也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为带动其他蜂产品的销售做了活广告。这样,就在企业内部形成了育种、蜂产品加工、技术服务之间的有机融通和良性循环。可以说,以企业为主体的种蜂场是在与市场的不断接轨中实现自我调整,树立商业信誉,不断去适应市场的需求,从而得以生存和发展壮大。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促进育种的商业化进程,将是育种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对 3 家种蜂场的调研均已表明,当今种蜂场盈利空间已经十分有限,甚至亏损,而作为产业发展的源头,种业又十分重要,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力度进行扶持。但众所周知,蜂产业所具有的场地流动性强、生产随意性大、管理松散性突出等行业特殊性,使蜜蜂新品种的选育本身所具有的创新价值很难像其他农作物种子一样,通过申请发明专利或者知识产权加以保护,种质资源很容易外泄。正如调研中了解到,甲蜂场发现乙蜂场蜂群质量高,就会在其蜂场附近放置蜂王 (交尾群) 与其交尾,从而获取优良基因,或者蜂农之间私下交换蜂种,自我繁殖。因此,种蜂场要长期发展下去,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以支持和干预。

3)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种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科技创新也是种业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和潜力所在。江山健康种蜂场较其他两家种蜂场虽然起步晚,但是创新意识强,且配置了先进的育种仪器和设备,并派人专门赴国家级专业研究所学习育种技术,从而研发出顺应市场需求的蜂胶高产型蜂种“江山二号”,每只售价 380 元,明显高于普通蜂王价格。另外,江山健康种蜂场还十分注重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引进法国的优良蜂种,成功研究出高产蜜型蜂种“江山三号”。因此,重视种质的创新和运用新技术,提升品种选育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实现科研的高投入与高产出的良性循环,不断培育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优良新品种,也是新形势下育种场崛起的必由之路。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研究分析了浙江省种蜂场的总体经营状况,并以浙江平湖市种蜂场、杭州市德兴蜂业有限公司和江山健康种蜂场三家典型蜂场为案例,从形成背景、经营现状、运作模式以及遇到的困难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对不同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下种蜂场运作的经验启示进行了总结。研究认为,以企业经营为主体、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为支撑,并依靠科技创新不断培育适应市场需要的新品种,提升核心竞争力,是种蜂场顺利发展的关键所在。

基于上述分析,特提出以下相关政策建议:一是着力打造核心种业企业。对区域种蜂场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着力打造核心种蜂业基地。二是尽快出台种蜂场扶持办法。一方面,要在保种、育种的工作上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企业应承担的任务和政府应扶持的环节。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育种场承担保种任务,由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另一方面,要制定合理的补助办法。建议采取“固定补助和以奖代补”相结合的办法,固定补助根据种蜂场资质按年度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买、蜂种引进等。在此基础上,按照种蜂场年度推广蜂种数量给予一定的奖励。三是不断完善蜂种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蜂种进出口审批程序,尽快明确引进蜂种作为母本的新品种鉴定办法,加强蜂种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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