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参与过这两个投资项目的人速报案!

2022-11-18 12:1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70| 评论: 0

7月29日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

发布通告

两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被立案侦查!

请集资参与人速来报案

徐州旺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对“徐州旺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立案侦办。经查,2015年3月至2016年年底期间,“徐州旺达”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目前,该案已进入侦查末期。


为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切实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提交报案材料的集资参与人,在2022年8月1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尽快到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1.投资人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报案人自述材料(需注明个人基本信息、投资金额、转账方式、返还本金利息情况等);


3.《借款协议》、《代持股协议》复印件;


4.投资本金银行流水,以及收取本金、利息的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必须从第一次投资的时间开始打印);


5.徐州旺达公司的宣传资料等。


报案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66号,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
龚警官0719-8607426
蔡警官0719-8607338


接待报案登记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警方提醒:逾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产生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绿之韵”项目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立案侦办了一起陈某文等人涉嫌犯罪的案件,经查:2020年6月以来,陈某文、吴某玲从湖南引进“绿之韵”项目,宣称通过“忻韵优选”APP投资和发展新会员均可获得高额返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吴某玲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进入侦查末期。


为了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切实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在十堰市辖区内各工作室投资且尚未提交报案材料的投资参与人,在2022年8月1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就近到投资工作室所在地的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1.投资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报案人自述材料(需注明个人基本信息,投资金额、转账方式、返还本金利息情况等);


3.转款、汇款的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包括银行卡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的转账截图及双方个人资料页面截图);


4.“忻韵优选”app关于个人投资情况截图(注意:以上截图需要打印出来提交);


5.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资料。


报案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66号,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
周警官0719-8607421
吴警官0719-8800001


接待报案登记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在十堰其他县市区工作室投资的人员,可就近到工作室所在地的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产生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特此通告。






扩散周知!




来源/秦楚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上一篇:起底绿之韵“江湖”直销

下一篇:3万人“益”起云上跑 绿之韵捐资200万元助力湖南乡村振兴

sitemap.txt | sitemap.xml | sitemap.html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创业那点事 ( 湘ICP备17022177号-2 )

GMT+8, 2024-11-22 07:22 , Processed in 0.219712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