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调解促双赢,服务企业更高效——开鲁法院典型案例发布

2022-10-14 08:0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1| 评论: 0

近日,开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额为500万元,涉及两家民营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此次法院调解,为双方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减轻了被告企业还款压力,同时又保障了原告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我县两家民营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饱受好评。
基本案情

本案中的被告是一家经营食品类的民营企业。2017年,被告企业因生产运营需要,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投资公司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一份,同时被告用自己名下位于开鲁县一处工业用地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一份。
之后,因被告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加之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偿还上述借款。原告向被告催要未果,于2021年12月将被告食品公司诉至开鲁县人民法院。为了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该案经我院调解,约定被告分期分批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约束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则向原告企业支付违约金,同时经原告申请对被告银行账户进行了保全。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通过诉讼调解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的案例。对于涉企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首先对案件审理可能给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尤其是考虑到本案若径行判决,将会给被告公司带来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执行不能及企业无法走出危机的困境。为此,案件承办法官从修复双方诚信关系入手,在短期内又多次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融情于法、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附条件的延缓还款时间、分批还款的调解方案。
分期还款调解协议,首先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减少对涉诉企业的影响,为被告企业争取到时间,帮助企业恢复生机,让受困企业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暖,真正做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添彩。协议约定违约金及保全被告银行账户的方式,实际上修复了双方的信任关系,促使被告企业诚信履约,找到了双方互利共赢的解纷方式,体现了柔性司法的力量,有效释放司法温情、增强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做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的成功调解对于引导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放眼长远,寻求互利共赢,助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案件承办人:孟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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