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不妥就打?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维权退款经营户:伙同经销商殴打19名经营户、强拿硬要手机、逼迫出具家庭成员信息

2022-3-7 16: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23| 评论: 0

“谈得好就谈、谈不好就教训一下”,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简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前来维权退款的经营户。

谈不妥就打?19名经营户维权退款遭到殴打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有关美罗国际经营户维权退款而被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常委”以及经销商殴打、威胁等情形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在这起维权退款活动中,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一名“常委”伙同四名经销商及他人,对前来维权退款的19名经营户进行殴打,威胁等,最终造成三名经营户手机丢失,造成9名经营户不同级别轻伤。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鄂0105刑初1094号,被告人蒋某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常委”;被告人金某松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销商;被告人胡某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销商;被告人周某山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销商;被告人舒某淑为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销商。

谈不妥就打?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维权退款经营户:伙同经销商殴打19名经营户、强拿硬要手机、逼迫出具家庭成员信息-1.jpg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月6日下午,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伙同王某旗、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武汉市汉阳区天下名企汇一楼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内,对前来商谈维权退款的经营户徐某、杨某、李某1、凌某、覃某、张某1、段某、王某1、贺某、陈某1、杜某、李某2、李某3、宋某、李某4、张某2、王某2、梁某、陈某2进行殴打,强拿硬要上述被害人手机、逼迫被害人出具不再维权的承诺书及家庭成员信息,并以此威胁被害人不得再行维权事宜,造成被害人杨某的小米5X手机、被害人张某2的华为Mate10手机、被害人贺某的三星S7手机丢失。

谈不妥就打?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维权退款经营户:伙同经销商殴打19名经营户、强拿硬要手机、逼迫出具家庭成员信息-2.jpg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6日上午,被告人蒋某伙同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的“常委”召集经销商开会,商议与前来维权的人员进行谈判,并提出谈得好就谈,谈不好就教训一下。当日下午,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伙同王某旗、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武汉市汉阳区天下名企汇一楼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内,对前来商谈维权退款的经营户徐某、杨某、李某1、凌某、覃某、张某1、段某、王某1、贺某、陈某1、杜某、李某2、李某3、宋某、李某4、张某2、王某2、梁某、陈某2进行殴打,强拿硬要上述被害人手机、逼迫被害人出具不再维权的承诺书及家庭成员信息,并以此威胁被害人不得再行维权事宜,造成被害人杨某的小米5X手机、被害人张某2的华为Mate10手机、被害人贺某的三星S7手机丢失。

经鉴定,徐某两处伤情的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杨某三处伤情的损伤程度分别为两处轻微伤和一处轻伤二级、李某1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凌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覃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张某1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王某1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贺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张某2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小米5X手机及华为Mate10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2652元。

证人证言:维权者背包、手机被抢 还被逼写保证书

根据判决书,多名参与维权的经营户均表示被打或见到同行被罚。

谈不妥就打?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维权退款经营户:伙同经销商殴打19名经营户、强拿硬要手机、逼迫出具家庭成员信息-3.jpg

证人周某1的证言:2019年1月6日14时许,我去美罗国际跟吴某1交涉维权的事,吴某1很凶地说,你们才投了几个钱还跑来维什么权。我看到徐某被一群人用衣服蒙着头架着双手拳打脚踢,打徐某的人中我就认识郭某。我还听到凌某的惨叫声,看到几个人把凌某从公司架出来,她脸上有伤。我进去时美罗的领导对来人进行了分流,相当于是他们提前计划好的,分流到我们这边的没有被打,分流到另一边的我听说都挨了打。

证人张某3的证言:2019年1月6日15时许,我和李某1到美罗国际武汉分公司维权。李某1和陈某槐争论了几句,过来一群人殴打李某1,胡某扯了李某1头发,把李某1扯倒在地,殴打李某1的人里有郭某。后那群人又将李某1拖进会议室,李某1从会议室出来时浑身是伤。我看到陈某槐推了李某1,舒某淑也打了她。李某1后来跟我说她在会议室也挨了打,背包、手机被抢,还被逼写保证书。

证人付某的证言:2019年1月6日13时许,我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维权,看到同行的王某1被人殴打,有名女子逼我写承诺书,保证以后不闹事。回荆门时我看到段某、贺某、杜某等人都受了伤。

被害人陈述:被多次殴打、被“拳打脚踢”

根据判决书,有不少被害人表示,在美罗国际内遭到多次殴打,有的还被拳打脚踢。

被害人张某1的陈述:2019年1月6日16时许,我和妻子在天下名企汇美罗国际会议室被人殴打,在场还有杨某、徐某等十几个人被打。参与殴打的有三十多人,我只认识金青松、黄某2、王某3。金青松、黄某2、王某3殴打我,还打了我妻子梁某和杨某、徐某等人。打完后我躺在地上不能动,他们逼我妻子写了承诺书。

谈不妥就打?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维权退款经营户:伙同经销商殴打19名经营户、强拿硬要手机、逼迫出具家庭成员信息-4.jpg

被害人段某的陈述:2019年1月6日下午,我在汉阳区美罗国际被二三名男子殴打,有人用拖把棍子打我头部,有人用脚踢我胸腹、背部。王某1被人打得满脸是血,后又被美罗国际的人逼迫写下承诺书、撤诉书,另还有其他人被逼脱下外套、交出手机、包某等物品,并被拳打脚踢。

被害人李某1的陈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的七大“常委”是吴某2、蒋平、欧某道平、王某4、吴某1、刘某2、刘某3,策略委舒某淑、胡某等人,下面还有店长。2019年1月6日10时许,杨某在微信群里发消息说吴院长会在1月6日15时许来给我们解决问题,要我们都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去。当日15时许,我和张某3、杨某、徐某一起进入汉阳区天下名企汇美罗国际内。我和徐某、杨某、凌某、王某2、陈某2等人被人殴打。打人的有二三十人,我认识的有陈某槐、舒某淑、游某、黄某2、周某山、金某松、胡某、王某3、蒋某等人。其中,陈某槐扇我耳光,胡某抓住我帽子将我拉倒在地;舒某淑扇了我两耳光;游某、胡某、王某3、张加强从背后踢我;黄某2、周某山、金某松从我背后踢我,还把陈某2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我们还被没收手机、脱外套并被逼写承诺书。

谈不妥就打?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维权退款经营户:伙同经销商殴打19名经营户、强拿硬要手机、逼迫出具家庭成员信息-5.jpg

主犯均获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或二年六个月

根据判决书,上述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常委”蒋某以及另外四个经销商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谈不妥就打?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维权退款经营户:伙同经销商殴打19名经营户、强拿硬要手机、逼迫出具家庭成员信息-6.jpg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

上述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舒某淑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周某山、舒某淑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相符,本院均予以采纳。

另外,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的辩护人提出蒋某具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以及被告人周某山、舒某淑提出其未殴打他人的辩解意见,与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不符,本院均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止。)

二、被告人金某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三、被告人胡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21年10月2日止。)

四、被告人陈某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

五、被告人周某山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4日起至2022年3月3日止。)

六、被告人舒某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对于该判决,被告人周某山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鄂01刑终143号,本院认为,上诉人周某山伙同原审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舒某淑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原审认定上诉人周某山及原审被告人蒋某、金某松、胡某、陈某槐、舒某淑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谈不妥就打?美罗国际湖北分公司如此对待维权退款经营户:伙同经销商殴打19名经营户、强拿硬要手机、逼迫出具家庭成员信息-7.jpg

据天眼查,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罗国际)成立于2000年12月22日,归属于批发业,经营范围涉及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研究开发、销售、技术转让及咨询、家用电器、厨具、日用百货销售、生产饮料(固体饮料)(凭食品生产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硬胶囊剂(凭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直销经营(具体区域和具体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销售(含互联网销售)饮料、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等。

另外,目前美罗国际的分支机构包括吉林省美罗国际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等12家。而包括大连美罗国际生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23家分支机构已注销或吊销。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上一篇:可治百病的“神奇”产品?美罗国际被诉虚假宣传和涉嫌传销

下一篇:美罗国际 | 保健品不仅要讲品质,还要讲“人品”

sitemap.txt | sitemap.xml | sitemap.html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创业那点事 ( 湘ICP备17022177号-2 )

GMT+8, 2024-12-22 11:24 , Processed in 0.454035 second(s), 2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