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的生意:基金公司自购为何偏爱新基金?

2022-10-9 22:4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1| 评论: 0


记者 杜萌

今年以来,市场波动加大。在一季度恐慌下跌时,多家基金公司宣布大手笔自购,希望提振市场和投资人信心。

然而,口号式的大手笔自购后,关于“具体何时、自购了哪几只基金、此后是否有赎回”这些敏感的信息,由于监管方面没有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基金公司均讳莫如深。

相比老基金,基金公司更愿意将动辄上千万的自购资金买新发基金,通过发起式的方式保证新基金成立,既搏名声又赚实惠。

基金公司自购,何以成为隐蔽的生意?

自购信息为何变成谜


今年基金公司的自购节奏较快。 截至9月10日,今年来发起自购的基金公司家数已达到100家,总计申购额为44.29亿元,较去年同期多了6亿余元。

从产品角度看,今年来,基金公司已自购307只基金,有38只产品的净申购超2000万元,7只产品超1亿元,整体而言,半数回购金额投向权益类基金。

各家资金到底选择了哪些基金?界面新闻记者翻阅公告发现,基金公司对此并没有明确披露,投资者只能根据单只基金的零星公告来寻找蛛丝马迹。

以南方基金为例,该公司申购额度最大的基金是南方MSCIA50联接基金。去年12月14日,南方基金宣布出资2亿元认购基金A份额。1月11日,南方MSCIA50ETF联接基金公告成立,A/C份额合计首发规模为7亿元。

截至二季度末,南方基金共持有该基金2.44亿份,而一季度末,南方基金持有的份额为2亿份。多出的4400万份为二季度新认购的,并没有单独公告。

再以国泰基金为例,今年以来,该公司自购金额达到了1.69亿元。其中自购金额最大的一笔选择了国泰科创板两年定开,该基金成立于今年2月18日,首发规模为2.13亿元。《基金合同生效》显示,基金管理人自购了8000万份。二季报显示,截至二季度末,基金公司持有该产品仍为8000万份。

基金公司针对单只基金的自购行为,是否需要发公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7月26日证监会令第158号),明确了16种需要披露的公开信息、21种临时信息,但并未提及基金公司的自购行为。



自购演变成“保发行”


如果基金公司没有针对每一次的自购行为发公告,那么对于在新基金募集期间基金公司的自购,则需要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查到一些端倪。

界面新闻记者发现,今年以来基金公司自购的大量资金,均首选了新发基金。

以大成民享安盈一年持有为例,该基金从2021年12月15日开始募集,原定的募集截止日为3月14日。1月25日,基金公司宣布将在2月19日提前结束募集。1月27日,大成基金宣布自公告日起30个交易日内继续出资5000万元投资旗下权益类公募基金,并承诺持有时间不少于1年。

该基金的募集过程充满变数。在基金公司宣布自购后的2月18日,大成民享安盈一年持有又决定将基金募集期延长至3月14日,最终,该基金于3月11日结束募集。《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显示,基金公司自购了4999.86万份。

这是否意味着大成基金将拟自购的5000万元all in大成民享安盈一年持有?由于大成基金并未公布具体自购的基金明细,我们不得而知。二季报显示,基金管理人仍持有4999.86万份。



界面新闻记者统计发现,在今年以来自购超4000万元的基金公司中,申购金额最大的基金均为今年的新发产品。

自购1000万元即起到“保发行”的作用。以4月20日成立的上银新能源产业精选为例,该基金规模仅0.22亿元。而基金公司的自购则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其中,基金A份额成立规模为1074万份,自购的1000.05万元占A份额规模的93.11%。



“基金公司自购的行为,更多的是象征意义,表明他们愿意与投资者共同承担风险,以达到提高投资者信心的效果。为何首选新基金进行自购,这是因为今年以来基金不好卖,为了保发行,很多基金采取发起式的方式。同时基金公司也能够充分利用这部分自购的资金,缓解新基金的发行上的压力。”业内人士表示。

业内呼吁细化信批规定


界面新闻记者统计发现,在今年的自购大潮中,已有基金公司通过自购保发行后,在上半年获利离场。以易方达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ETF为例,该基金于今年3月14日成立,首发规模为2.01亿元。基金生效合同显示,基金管理人持有份额为2亿份。但二季报显示,基金管理人仅持有3300.16万份,减少了近1.67亿份。

从该基金业绩来看,这笔自购让易方达赚上了一笔。Wind数据显示,自3月14日至6月30日,易方达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ETF回报率为14.81%。

“基金公司发公告说自购,肯定都是真的,但黑色幽默的是,基金公司在自购的时候都大肆宣传,甚至发公告,但卖出的时候却没有发公告。你们能不能卖的时候也发个公告?不要让我们看年报披露才知道你们跑路了……”有理财大V表示。

随着公募行业资产规模迈入27万亿大关,基金公司的一举一动更受到投资者关注。在暂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公司是否可以主动披露更多关于自购的信息?

已经有基金公司做了额外的自选动作。在富国中证港股通互联网ETF发起式联接基金的二季报中,额外明确公布了基金管理人的自购时间和金额,为1000.22万元。作为发起式基金,二季报中还明确表示,该部分自购份额将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总体来说,自购还是比较敏感的信息。如果把具体的基金名称发出来,可能会对投资者造成一种误导,不符合对投资者销售适当性的界定。”某头部基金公司合规部人士表示。

“因为持营的老基金净值已经有了波动,基金公司如果公告对持营基金进行自购,那么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一些新的投资者会跟着买入。如果申购份额太多,一下子太多钱进来,基金经理如果做不好组合配置的话,收益会下滑,会对原有的持有者利益造成损害。”深圳某百亿基金经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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