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16 20:42| 发布者: 确实是个孩子谥| 查看: 359| 评论: 0
针对网友提及如何界定传销行为,在此普及下传销的特征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 入门费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 拉人头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3 团队计酬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文章来源:反传销365,特此鸣谢! 转载声明:遵守CC协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使用道具 举报
上一篇:永春堂再次因涉传被罚,违规直销路究竟还要走多久?
下一篇:爱心满园 呵护长大—河南省黄帝故里基金会携手永春堂欧瑞兰公益活动
sitemap.txt | sitemap.xml | sitemap.html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创业那点事 ( 湘ICP备17022177号-2 )
GMT+8, 2024-12-12 03:05 , Processed in 0.319461 second(s), 26 queries .